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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支持符合条件的核心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尊龙凯时 发布时间:2023-09-15

       9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等部门印发《重庆市全面推广重点农业产业链金融链长制工作方案》。《方案》提出:积极与上海票据交易所对接,为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提供支持。促进核心企业与债券承销、增信机构对接,支持符合条件的核心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充分发挥核心企业对产业链的支持作用,大力支持核心企业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系统对接,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应收账款在线确权,增强产业链上下游涉农主体动产和权利融资能力。支持全国性银行在渝分支机构统筹全系统资源,协调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所在地分支机构,依法合规跨地区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

 

重庆市全面推广重点农业产业链金融

链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全面推广重点农业产业链金融链长制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等重点领域金融支持,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席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席大大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关于大力度推进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23〕15号)以及《关于重庆市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渝银发〔2023〕40号)等文件要求,紧扣“四千行动”和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农业产业发展金融生态,创新推广涵盖重庆市重点农业产业上下游全周期、全产业链、全方位、综合化金融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大对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支持。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精准发力。结合各区县乡村产业“一主两辅”发展规划,立足各自资源禀赋,选择特色农业产业链,建立金融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工作机制,加大金融对重点农业产业链支持力度,通过产业链核心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涉农主体发展,壮大优势产业。

      协同配合、强化支持。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涉农主体强化协调联动,立足各自职能职责和专业优势,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交流,推广应收账款、仓单订单、农机具、大棚设施、活体畜禽等权利和动产融资模式,扩大融资担保、风险分担、贷款贴息、农业保险等配套政策覆盖范围。

      风险可控、推进创新。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和商业可持续原则,强化数字化手段运用,积极整合重点农业产业链上下游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各类要素资源,提升信用识别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快特色金融产品创新,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线上+线下”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

 

      (三)工作目标。

      持续优化重点农业产业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推出一系列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金融服务方案和专项信贷产品,支持核心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产业链上下游涉农主体金融服务获得感,促进金融与农业产业深度融合,使农业产业链的融资总量稳定增长、融资结构持续优化、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融资效率明显提升,力争到2027年全市农产品加工贷款年均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二、工作职责

      (一)人民银行各地市分行、各支行主要职责。

      牵头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具体工作举措,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重点农业产业链金融链长制工作推动。会同区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围绕乡村产业“一主两辅”发展规划及重点项目储备,明确产业链核心企业和上下游涉农主体名单,以产业链为单位建立1家链长银行和N家协办银行的“1+N”金融服务机制,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深化“两张清单”问题快速反馈协调解决机制,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共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形成解决方案,综合运用金融、产业、财政等政策予以支持。定期监测重点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情况,做好典型经验总结和推广,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链融资可得性。

 

      (二)区县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会同经济信息、商务等部门主要职责。

      聚焦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三百”企业(100户领军企业、100户成长性企业、100户服务保障型企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爆品”机会清单等重点领域,以及“33618”产业布局,梳理重点农业产业链核心企业和上下游涉农主体名单及相关信息,推送人民银行各地市分行、各支行,共同组织开展银企对接以及金融政策、产品和服务宣传等活动。推动核心企业带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业研发、技术培训、农资供应、生产服务、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农产品销售等上下游涉农主体共同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协调解决融资过程中的问题。

 

      (三)金融机构主要职责。

      将重点农业产业链金融链长制作为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辖内分支机构的工作指导,加大专项信贷资源、授信审批权限、产品创新权限、业务流程、资金定价、尽职免责、人员配置、考核激励等内部政策倾斜,上下联动、前中后台协同,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效。链长银行会同协办银行发挥差异化优势,制定重点农业产业链核心企业和上下游涉农主体金融服务方案,成立专业服务团队,建立金融顾问制度,深挖交易记录、资金往来等信息数据价值,加大首贷、信用贷款、随借随还贷、中长期贷款投放,提升资金流与商流、物流的匹配性。

 

      三、主要措施

      (一)做好核心企业融资保障。

      按照“扶优、扶大、扶强”原则,围绕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农业产业头部企业开展专项营销,结合具体农业产业链场景,“一企一策”定制金融服务方案,提供融资、结算、代发工资、理财、财务咨询、风险管理等综合化金融服务,及时响应企业需求。积极与上海票据交易所对接,为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提供支持。促进核心企业与债券承销、增信机构对接,支持符合条件的核心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优化跨境人民币、外汇、信用证、跨境融资等服务,支持农业核心企业“走出去”。

 

      (二)强化上下游融资支持。

      充分发挥核心企业对产业链的支持作用,大力支持核心企业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系统对接,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应收账款在线确权,增强产业链上下游涉农主体动产和权利融资能力。支持全国性银行在渝分支机构统筹全系统资源,协调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所在地分支机构,依法合规跨地区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鼓励金融机构为产业链上下游涉农主体提供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用好跨境人民币、外汇等政策,支持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发展。

 

      (三)加快特色金融产品创新。

      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深度挖掘农业产业链上下游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数据价值,整合行内外资源,加强交易背景真实性管理,优化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智能化的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体系,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扩大信用贷款投放。充分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作用,推广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仓单、活体畜禽、养殖圈舍、大棚设施、农机具及农业商标等抵(质)押融资模式,有效盘活农业资产资源。针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缺乏有效抵质押物和季节性资金需求特点,丰富随贷随用、随借随还类信贷产品供给。加大对精深加工企业数字化转型及技改扩能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合理设置贷款期限,提高中长期贷款占比。

 

      (四)加强货币信贷联络员走访。

      围绕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深化央行再贷款示范基地、“1+2+N普惠金融到村”基地、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和“1+5+N”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港湾建设,为当地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的服务。明确货币信贷联络员工作标准,加强人员遴选、培训、评价,联合基层政府组织、农业重点行业协会,常态化开展进村入户走访对接、现场调研,及时掌握产业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涉农主体生产经营、融资需求等情况,提供金融知识培训、金融政策解读、融资需求对接、问题反馈解决等顾问服务。全面推广“长江渝融通”普惠小微线上融资服务平台,优化线上业务受理方式,提升涉农主体金融政策覆盖面和金融服务获得感。

 

      (五)深化“银担合作”。

       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对农业产业链上下游涉农主体的融资增信作用,强化银担“总对总”批量业务合作。加强链长银行、协办银行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信息共享”“客户共认”“产品共创”“风险共担”,鼓励建立重点农业产业链“见担即贷”“见贷即担”银担合作白名单,对名单内涉农主体合理简化业务流程,加快办贷进度,减少反担保要求,加大利率和担保费率倾斜支持。

 

      (六)加大政策工具精准支持。

      发挥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碳减排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产业链核心企业、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农业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开辟再贴现支持重点农业产业链“绿色通道”,对重点农业产业链的核心企业、上下游涉农主体签发、持有的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行“三农”金融债券,支持农业产业发展。

 

      (七)推进产业链信息共享。

       强化农业产业链数据信息的收集整合和转化,多渠道、常态化向金融机构推送农业重点产业链上核心企业及上下游涉农主体名单及金融服务诉求。加强链长银行、协办银行配合,创新探索与保险、证券、期货等金融机构合作模式,推动金融与农业产业链紧密结合。充分用好贷款贴息、财政奖补、风险补偿、产业基金等政策,为信贷投放提供更多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

      高度重视重点农业产业链金融链长制工作,建立工作专班,形成工作合力,通报共享相关信息,协调解决链长制推广过程中的问题,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对暂时难以满足融资需求的涉农主体,及时反馈顾问意见,纳入“两张清单”管理,建立融资培育辅导台账,加强跟踪辅导。

 

      (二)加强监测督导。

      依托“长江渝融通”货币信贷大数据系统定期开展统计监测,全面反映金融机构对重点农业产业链的支持情况,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银行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情况通报、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货币政策工具使用、金融债券发行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三)加强宣传推广。

      积极总结重点农业产业链金融链长制工作经验,对工作成效显著、创新力度大的金融机构和服务模式,利用微信公众号、单位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加强宣传推广,扩大工作成效。
 

文章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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